燭解释:

卷数:卷十

部首:火部

拼音:zhú

切部:之欲切

原文:庭燎,火燭也。从火蜀聲。

详细解释:
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庭燎、大燭也。
燎當作尞。大各本譌作火。今正。若韵會庭燎燭也尤善。小雅毛傳曰。庭燎、大燭也。燕禮。宵則庶子執燭於阼階上。司宫執燭於西階上。甸人執大燭於庭。閽人爲大燭於門外。周禮司烜氏。凡邦之大事。共墳燭、庭燎。鄭云。墳、大也。郊特牲曰。庭燎之百。由齊桓公始也。鄭云。庭燎之差。公葢五十。侯伯子男皆三十。文出大戴禮。按未爇曰燋。執之曰燭。在地曰燎。廣設之則曰大燭、曰庭燎。大燭與庭燎非有二也。周禮絫言墳燭、庭燎。故鄭注以門外門内別之。周禮故書作蕡燭。先鄭云。蕡燭、麻燭也。賈公彥曰。古者未有麻燭。故鄭從墳訓大。古庭燎、依慕容所爲。以葦爲中心。以布纏之。飴蜜灌之。若今蠟燭。玉裁謂。古燭葢以薪蒸爲之。麻蒸亦其一端。麻蒸、其易然者。必云古無麻燭、葢非。許以㷓次燭灺之閒、葢得之矣。
从火。蜀聲。
之欲切。三部。

燭的其他解释:

在新华字典中如何解释?

在说文解字中如何解释?

在英语字典中如何解释?

在俄语字典中如何解释?

在日语字典中如何解释?

在韩语字典中如何解释?

在法语字典中如何解释?

在德语字典中如何解释?

在意大利语字典中如何解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