斀解释:

卷数:卷三

部首:攴部

拼音:zhuó

切部:竹角切

原文:去陰之刑也。从攴蜀聲。《周書》曰:“刖劓斀黥。”

详细解释:

清代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去陰之㓝也。
𣀈、?也。大雅。昏椓靡共。鄭云。昏、椓皆奄人也。昏、其官名也。椓、毁陰者也。此假椓爲𣀈也。
从攴。蜀聲。
竹角切。三部。
周書曰。刖劓𣀈黥。
吕㓝篇文。刖當作刵。尚書正義曰。賈、馬、鄭古文尚書劓刵劅剠。大小夏矦、歐陽尚書作?宫劓割頭庶剠。按賈、馬、鄭皆作刵。許必同。釋文及正義卷二皆云劓刵。本篇正義作刵劓。唐初本固不同耳。𣀈黥據正義賈、馬、鄭作劅剠。劅同𣀈。剠同黥。衞包因正義云劅、椓人陰。乃易爲㭬字。而不知𣀈、椓字義之不同。椓、擊也。去陰不可云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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